16 ※ 六国论
六国论1
六国破灭,非兵不利,战不善,弊在赂秦2。赂秦而力亏,破灭之道也。或曰3:六国互丧4,率5赂秦耶?曰:不赂者以赂者丧。盖失强援,不能独完6。故曰:弊在赂秦也。
秦以攻取7之外,小则获邑,大则得城。较秦之所得,与战胜而得者,其实百倍;诸侯之所亡,与战败而亡者,其实亦百倍。则秦之所大欲,诸侯之所大患,固不在战矣。思厥先祖父8,暴霜露9,斩荆棘,以有尺寸之地。子孙视之不甚惜,举以予人10,如弃草芥。今日割五城,明日割十城,然后得一夕安寝。起视四境,而秦兵又至矣。然则诸侯之地有限,暴秦之欲无厌,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11。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12矣。至于颠覆,理固宜然。古人云:“以地事秦,犹抱薪救火,薪不尽,火不灭13。”此言得之。
齐人未尝赂秦,终继五国迁灭14,何哉?与嬴15而不助五国也。五国既丧,齐亦不免矣。燕赵之君,始有远略16,能守其土,义不赂秦。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,斯用兵之效也。至丹以荆卿为计,始速祸焉17。赵尝五战于秦,二败而三胜。后秦击赵者再,李牧18连却之。洎19牧以 谗诛,邯郸为郡,惜其用武而不终也。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,可谓智力孤危,战败而亡,诚不得已。向使三国20各爱其地,齐人勿附于秦,刺客不行,良将犹在,则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21,当与秦相较22,或未易量。
呜呼!以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,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,并力西向,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。悲夫!有如此之势,而为秦人积威23之所劫24,日削月割,以趋于亡。为国者25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!
夫六国与秦皆诸侯,其势弱于秦,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。苟以天下之大,下26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27,是又在六国下矣。
-
选自《嘉祐集笺注》卷三(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)。苏洵(1009—1066),字明允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,北宋散文家。 ↩
-
〔赂秦〕 以财物赠予秦国,这里指向秦割地求和。赂,赠送财物。 ↩
-
〔或曰〕 有人说。这是设问。下句的“曰”是对设问的回答。 ↩
-
〔互丧〕 相继灭亡。 ↩
-
〔率〕 全都,一概。 ↩
-
〔完〕 保全。 ↩
-
〔以攻取〕 用攻战(的方法)取得。 ↩
-
〔厥先祖父〕 他们的祖辈父辈。厥,相当于“其”。祖父,泛指祖辈、父辈。 ↩
-
〔暴(pù)霜露〕 暴露在霜露之中。和下文的“斩荆棘”连起来,形容创业的艰苦。暴,同“曝”。 ↩
-
〔举以予人〕 拿来送给别人。 ↩
-
〔奉之弥繁,侵之愈急〕 六国送给秦越多,秦侵犯六国越厉害。 ↩
-
〔判〕 决定,确定。 ↩
-
〔以地事秦……火不灭〕 语出《史记·魏世家》和《战国策·魏策》。 ↩
-
〔迁灭〕 灭亡。 ↩
-
〔与嬴〕 亲附秦国。与,亲附、亲近。 ↩
-
〔远略〕 长远的谋略。 ↩
-
〔至丹以荆卿为计,始速祸焉〕 等到燕太子丹用荆卿(刺秦王)作为(对付秦国的)策略,才招致祸患。《史记》记载,荆轲刺秦王未成,秦王大怒,发兵灭燕。荆卿,荆轲,即下文提到的“刺客”。速,招致。 ↩
-
〔李牧〕 赵国大将,曾几次打退秦军。前229年,秦将王翦攻赵,李牧率兵抵抗,赵王中了秦的反间计,杀李牧。第二年,王翦破赵军,虏赵王。下文的“邯郸为郡”即指秦夺取赵国都城邯郸,改为秦的邯郸郡。 ↩
-
〔洎(jì)〕 及,等到。 ↩
-
〔三国〕 指韩、魏、楚三国。这三国都曾经割地赂秦。 ↩
-
〔胜负之数,存亡之理〕 胜败存亡的命运。数、理,指天数、命运。 ↩
-
〔较〕 较量。 ↩
-
〔积威〕 积久而成的威势。 ↩
-
〔劫〕 胁迫,挟持。 ↩
-
〔为(wéi)国者〕 治理国家的人。 ↩
-
〔下〕 降低身份。 ↩
-
〔故事〕 旧事。 ↩